周五晚上完成了作为车主的首单顺风车体验,在这之前,顺风车对于我来说很陌生,无论是作为乘客还是车主,从未使用过顺风车服务。

这次顺风车旅程的缘起是去珠海看航展,本来计划是我开车一家人一起去。但因为公司临时通知会议,没法请假,导致我单独退了航展的票。家人周四晚上过去(也是她们第一次打顺风车),我开完会之后周五晚上一个人开车去,汇合后于周六一起再去澳门游玩。

考虑到一个人从深圳开到珠海,高速通行费约 100 元,我何不也接一个顺风车单,平摊一下高速费,顺便赚点油费。

于是我在滴滴和哈啰两个平台都注册成为了顺风车车主,通过认证后,就可以接单了。两个平台都有首单奖励 30 元,我试着找从深圳出发前往珠海的单,两个平台的价格差不多,但对比来看,哈啰平台的订单量比滴滴多一些。

根据路线在两个平台寻找匹配的订单,周四下午到晚上,在哈啰平台陆续接了三个单——按接单顺序依次为订单 A、B、C,共三位乘客。虽然作为车主来说,能拼满四个座的话,收益肯定更高。但我自己心里的拼座上限就是三个人,不然后排挤三个人,体验不佳,换作是我,我也不舒服。

接到单之后简单在线上问了高速通行费和出发时间,A 和 B 都及时回应确认,C 不在线,消息未读。等到第二天,我看到 C 还没查看回复消息,就打电话过去,对方说没有下过顺风车订单,我从线上再通过语音电话拨过去,仍旧不接听,然后我就联系哈啰人工客服取消 C 订单了,我无责。订单取消之后两分钟内,对方线上发来消息,只有一个问号,我将过程告诉他,他回了句“可能登错账号了”。再过两三分钟后,我看有一条新的行程,与取消的 C 订单是相同的行程,毫无疑问,是他被取消之后重新发布的。我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,没再接这单。

至此,剩两个单 A 和 B,共两个人。因为第二天开会议程满满,没空刷手机,没时间去看有没有新单。我想算了,我本来也是自己要去,不是非得多拼座,人越多也越影响人家的乘坐体验。两个就两个吧,就当他们两位舒适拼了。

等到临出发前三小时左右,订单 A 发来消息说他临时有事不出发了,随后取消订单了。我认为很正常嘛,谁还没个临时安排呢。但是,这单是在哈啰平台的第一单,接单时这个单是有 30 块钱的首单奖励的,结果这个订单取消,首单奖励也没有了。我问哈啰,这是什么奇葩规定,乘客原因导致的首笔订单取消,奖励怎么也随之没了,玩不起就别玩呀。

公司会议持续到晚上 7 点还没结束,虽说有两个订单取消了,但还有一个订单 B 要完成,8 点左右出发,我不能耽误人家的行程,于是在会议还没结束时,在 VP 吧啦吧啦讲个不停的时候,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先离场了。

临出发不到一小时,我看了一下平台上发布出来的新单,没有合适的。打电话给订单 B 的乘客,说我半小时之后到达他定位的出发地。半小时后,顺利接到他,是一个 00 后的小伙子,上车后就问我还有其他人吧,我说就你一个,其他人临时有事取消订单了。我问他是回家吗还是去珠海玩,他说是去找朋友玩。

我开车听音乐,在接到他上车之后,没有刻意关闭音乐。他全程坐在后排玩手机,中间打了几个电话和微信语音,我适时将音乐暂停,待他通话完继续播放。高速通行费 93 元,我向他收了 45 元,在到达目的地之后,还温柔的说了声谢谢。

非常有礼貌的一个小伙子,我感觉挺住不住人家的,这位弟弟下单的时候还给了 20 块钱的感谢费,结果我没给他多拉一个拼座将高速通行费摊少一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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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只有一个单,并且这个单的行程与我自己的始发地和目的地路线趋同度高达 95%,所以该趟行程我都没有多绕远路。可以说,作为首单顺风车,除了订单取消和平台有些坑之外,体验还不错。

有关顺风车,我自己以前的担心是怕被运管抓到后罚款、怕影响车险保费、怕出事故后保险拒赔……因此,在本次接单之前,我搜寻了一些信息,了解了一下,做个浅显汇总。

首先,顺风车肯定是合法的,不然滴滴、哈啰等这些平台也不可能光明正大地上线顺丰车业务。核心点在于是顺路和分摊成本,私家车跑顺风车的目的并不是专门为了挣钱去跑车,而是为了减少自己的出行开支。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公众号发布过一篇题为“我就想问问,顺风车到底合不合法? ”的文章,里面列举了私人小客车合乘(顺风车)的规范:

有关保险保费,从保险的角度来看,顺风车属于私人用车行为,并不是商业运营。只要是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跑顺风车,并没有因为接单改变车辆的用途,保险公司不会因此调高保费的。

有关事故发生之后保险理赔,诸多法院案例显示,只要车主合法合规开展顺风车服务,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,保险公司就不能认定车辆用途有变,应当承担保险责任。

综上,偶尔顺路接个顺风车单,完全不用怕。但纵使合法合规,也仅仅是偶尔接单,贪多就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