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文提到周日的时候在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,一份可以走医保的门诊费用单,我缴费完之后发现,所有费用全部从个人账户支出了,统筹账户一分钱也没报销。当时也没空去仔细研究,以为这类手术费及材料费就是报不了,只能个人账户支出。

第二天,中秋带安安去家旁边的社康给伤口换药,用社保卡挂号和缴费。账单通过深圳医保公众号实时推送到我的微信消息中,我点开两份账单一看,不对啊,怎么在社康的挂号费和门诊费有 75% 走了医保统筹基金账户呢。我又翻出前一天的两份缴费记录,其中挂号费有 60%走了医保统筹基金,而门诊费用 1298.87 元的确是全部走了个人账户。这里面是什么逻辑呢,想不通。

虽说走个人账户没有在当下真金白银掏出这笔现金支付,但要看到,缴费十余年,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也才累积到几万块钱。安安出生以后,家庭账户绑定少儿医保给他打疫苗、看病等共济支出 10000 多了,这次又一下子就刷走几个月的缴费额,可不经刷呀。还是从头研究一下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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仔细对照政策法规及公众号、小红书上针对医保的 FAQs,得到了一些初步信息。

基于上述信息,可以解释 4 份缴费单上的部分疑问,但另外一部分仍存疑,没找到相应的条文说明。

各式各样的限定条件,着实被绕晕。